车辆报废必须车主本人办理吗?相信这是很多车主比较在意的一个问题,我们都知道,当车辆达到规定报废标准时,车主需要将车辆交售给报废车回收机构。如果车主本人因为工作等原因,无法亲自办理车辆报废业务,那么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。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吧。
根据相关规定,车主本人因为某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车辆报废业务的,可以委托他人办理,只不过车主本人应当与被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,并向报废车回收机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一份。
车辆报废办理流程
1、车主首先需要领填《机动车变更、过户、改装、停驶、报废审批申请表》,并加盖车主印章。
2、提交申请后,登记并审核申请信息。对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,会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,经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后,也会核发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。
3、车主需持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将车辆送交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。回收企业会查验通知书,并对车辆进行解体,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,发动机的缸体打破,车架(底盘)割断。同时会进行照相、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并支付残值。
4、车主需要持《申请表》、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》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及车辆解体照片,经过查验、核对并签字后,回收牌证,按规定上报审批,办理报废登记。
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
机动车报废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点:
一、9座(含9座)以下非经营性乘用车(包括轿车、越野型等)使用年限为15年。达到这个年限后,车辆需要报废。
二、达到报废标准后,如果车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,无需进行审批。但必须经过检验合格,才能延长使用寿命。
三、对于使用超过10年的机动车,需要每年进行2次定期检验。而对于使用超过20年的机动车,则需要每年进行4次定期检验。
通过阅读上述内容,相信大家已经对“
车辆报废必须车主本人办理吗”有所了解。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后果非常严重,建议广大车主积极主动的将报废车辆报废处理。